眼睛经常流泪需先区分生理性与病理性,生理性多与环境刺激、用眼疲劳相关,病理性常伴随眼痛、红肿等症状。治疗以病因治疗为核心,优先非药物干预,必要时结合药物或手术干预。
一、非药物干预措施:
1.人工泪液使用:选择无防腐剂、黏度适中的人工泪液(如玻璃酸钠滴眼液、聚乙二醇滴眼液),每日3~4次,缓解眼表干燥引发的反射性流泪。对干眼症患者,配合热敷(40℃毛巾,每次10分钟)可改善睑板腺分泌功能。
2.眼部护理:眼睑清洁每日1~2次,使用生理盐水或温和洁面液轻柔擦拭睑缘,去除分泌物及细菌生物膜,减少炎症刺激(适用于睑缘炎、脂溢性皮炎患者)。
3.生活方式调整:控制连续屏幕使用时长(单次不超过40分钟),每小时远眺5分钟;室内湿度维持40%~60%,外出佩戴防风眼镜,减少风沙、强光刺激。
二、药物治疗:
1.干眼症用药:中重度干眼症可短期使用环孢素滴眼液(促进杯状细胞修复),过敏性泪液增多时,可局部使用抗组胺滴眼液(如奥洛他定),均需遵医嘱使用。
2.炎症性疾病:细菌性结膜炎需使用抗生素滴眼液(如左氧氟沙星),病毒性结膜炎用阿昔洛韦滴眼液,均需经眼科检查明确病原体后使用。
三、手术治疗:
1.泪道阻塞:经泪道冲洗确诊阻塞后,婴幼儿可尝试探通术,成人泪道狭窄/阻塞优先行泪道置管术,严重阻塞需行鼻腔泪囊吻合术,术后配合泪道冲洗3个月以上。
2.眼睑结构异常:睑内翻倒睫需手术矫正眼睑形态,先天性睑缘缺损可行睑板腺移植术,术后需定期复查睫毛生长情况。
四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:
1.儿童:婴幼儿生理性流泪多因鼻泪管未通畅,可轻按内眼角促进泪液排出;倒睫优先保守观察,6岁后频繁刺激眼表时手术矫正,禁用成人药物。
2.老年人群:合并糖尿病、高血压者需控制基础病,泪道手术前评估心脑血管风险;术后避免用力揉眼,每2周复查泪道通畅度。
3.妊娠期女性:局部使用人工泪液安全,禁用口服抗组胺药,过敏性流泪优先冷敷,避免使用含激素的滴眼液(如地塞米松)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