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腹血糖7.6mmol/L已超出正常范围(3.9-6.1mmol/L),接近糖尿病诊断阈值,需结合临床综合评估严重程度。
空腹血糖7.6mmol/L已达到糖尿病前期(6.1-7.0mmol/L)或糖尿病(≥7.0mmol/L)诊断标准,提示糖代谢异常风险显著升高。
该水平可能引发多尿、口渴、乏力等症状,部分患者早期无明显不适;长期高血糖可损伤血管内皮,增加心脑血管疾病、糖尿病肾病、视网膜病变等并发症风险。
需进一步完善检查:复查空腹血糖及餐后2小时血糖,检测糖化血红蛋白(HbA1c),必要时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(OGTT)明确糖代谢状态,同步评估胰岛功能及并发症风险。
优先实施生活方式干预:控制总热量摄入,增加膳食纤维,规律运动(每周≥15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),戒烟限酒;药物治疗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二甲双胍、SGLT-2抑制剂(如达格列净)等,避免自行用药。
特殊人群需个体化管理:老年人血糖控制目标可适当放宽(如空腹7-9mmol/L),孕妇需严格控制(空腹<5.1mmol/L),合并严重并发症者优先选择低血糖风险低的药物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