儿童正常体温范围因测量部位不同而有所差异,腋下、口腔、直肠的正常参考值分别为36.0℃~37.2℃、36.3℃~37.2℃、36.5℃~37.7℃,且受年龄、环境等因素影响,判断时需结合测量方式及临床情况综合评估。
1.腋下体温:腋下是家庭常用测量部位,正常范围36.0℃~37.2℃。测量前需擦干腋窝汗液,确保体温计与皮肤紧密接触,测量5~10分钟。新生儿体温调节能力较弱,腋下体温波动略宽(36.2℃~37.5℃),若超过37.5℃需观察环境是否过热或包裹过厚。
2.口腔与直肠体温:口腔体温正常范围36.3℃~37.2℃,适用于能配合的3岁以上儿童,但进食、饮水或哭泣后需休息30分钟再测量。直肠体温接近核心体温,正常范围36.5℃~37.7℃,适用于婴幼儿,测量时需润滑体温计前端,轻柔插入1~2厘米并保持2~3分钟,避免损伤肠道。
3.额温与耳温:额温枪及耳温枪为快速筛查工具,额温正常范围35.8℃~37.0℃,耳温35.9℃~37.2℃,但准确性受环境(如冬季环境温度过低)和操作(如耳垢堵塞、额部潮湿)影响。建议首次测量异常时用腋下或口腔方式复核。
4.影响体温的因素:年龄方面,新生儿及早产儿体温易受环境影响,需维持室温24℃~26℃;活动后1小时内、进食后30分钟内体温可能短暂升高,需待平静后测量。发热(体温>37.5℃)时,若<38.5℃且精神良好,优先用温水擦浴、减少衣物等物理降温,避免捂汗。
5.发热处理原则:体温>38.5℃或伴随精神萎靡时,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对乙酰氨基酚(2个月以上适用)或布洛芬(6个月以上适用)降温,优先采用温水擦浴、减少衣物等非药物干预。低龄儿童(<3岁)需避免自行使用复方降温药物,防止脱水或高热惊厥,若持续发热或伴随呕吐、皮疹,应及时就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