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围产期心肌病症状主要发生在妊娠最后三个月至产后5个月内,表现为进行性呼吸困难、下肢水肿、乏力、心悸等心功能不全症状,部分患者可出现急性肺水肿、心律失常或心脏扩大,严重威胁母婴健康。

二、急性心力衰竭型症状:表现为突发严重呼吸困难,夜间不能平卧,需端坐呼吸,可咳出粉红色泡沫痰,伴心率加快、血压下降,肺部听诊闻及湿啰音,颈静脉充盈,部分患者出现血压下降、休克倾向,此类型进展迅速,需紧急干预。
三、慢性心功能不全型症状:症状逐渐出现并持续加重,表现为活动后呼吸困难、双下肢凹陷性水肿、食欲减退、体重增加(因钠水潴留),日常活动耐力显著下降,可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,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降低(<45%),心脏扩大。
四、合并心律失常型症状:以心悸、胸闷为主,可出现室性早搏、房颤或房性心动过速,部分患者无明显自觉症状,仅心电图检查发现异常,心律失常可能加重心肌缺血,诱发或加重心功能不全。
五、无症状型症状:罕见,部分患者无明显临床症状,多在产后检查时发现心脏扩大、心功能下降(如BNP/NT-proBNP升高),此类患者仍有病情进展风险,需长期随访监测。
六、特殊人群风险与应对:高发于年龄20-35岁、有妊娠高血压或子痫前期病史的女性,多胎妊娠、既往不良妊娠史者风险更高;哺乳期女性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,避免影响婴儿;高龄孕妇(>35岁)应加强产前检查,及时发现心脏异常。
七、治疗原则与药物选择:以改善心功能、预防并发症为目标,优先非药物干预(如低盐饮食、限制液体摄入、绝对卧床休息);药物包括利尿剂(缓解水肿)、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(改善心室重构)、β受体阻滞剂(控制心率、改善心室功能);哺乳期女性慎用利尿剂,肾功能不全者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,需根据个体情况调整用药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