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温35.5度属于低体温状态,正常人体温因测量部位不同存在差异,腋温正常范围为36.0~37.2℃,口腔温度36.3~37.2℃,直肠温度36.5~37.7℃,35.5度低于上述范围下限,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。
一、生理性因素影响
1.环境温度过低或保暖不足:长时间处于低温环境(如冬季户外、空调温度设置过低(<20℃)且衣物过薄),人体散热大于产热,导致体温下降。婴幼儿皮下脂肪薄、体表面积相对较大,老年人代谢率低,均易因保暖不足出现低体温。
2.测量方式误差:腋温测量时未夹紧体温计(暴露在空气中散热)、测量时间过短(<5分钟)或腋窝潮湿(汗液蒸发散热),可能导致读数偏低。口腔测量时若饮用冷饮或吸入冷空气,也可能影响结果准确性。
3.个体基础体温差异:部分人群天生基础体温偏低(如长期锻炼者、体质较弱者),基础体温可能维持在35.5~36.0℃,若无明显不适,可能属于生理性个体差异。
二、病理性因素影响
1.甲状腺功能减退:甲状腺激素分泌不足时,人体代谢率显著降低,产热减少,体温调节中枢对寒冷刺激反应迟钝,表现为体温偏低(常伴随乏力、怕冷、皮肤干燥等症状)。临床研究显示,约30%的甲减患者基础体温<36.0℃。
2.严重感染或休克:脓毒症、重症肺炎等严重感染时,细菌毒素或炎症因子可抑制体温调节中枢,导致体温调定点下移;感染性休克或心源性休克时,外周循环障碍(如四肢冰凉、血压下降),散热增加,产热不足,引发低体温。
3.内分泌代谢紊乱: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早期(高血糖致脱水、代谢性酸中毒)、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(醛固酮分泌不足,水钠代谢紊乱)等,均可能影响能量代谢和体温调节,导致体温偏低。
4.神经系统调节异常:脑部损伤(如脑卒中、颅脑外伤)或药物(如过量使用镇静催眠药、抗精神病药)可能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,导致体温调节功能障碍,出现低体温。
三、特殊人群注意事项
婴幼儿:体温调节中枢发育不完善,若出现35.5℃且伴随精神萎靡、拒奶、四肢冰凉,需警惕低血糖或感染性休克,避免因保暖不足或脱水加重症状。
老年人:常合并慢性疾病(如甲减、心功能不全),若基础体温35.5℃持续超过24小时,建议排查甲状腺功能、电解质(如低钾血症影响代谢)及感染指标。
孕妇:孕晚期因激素变化(如孕激素水平升高)及血容量增加,散热加快,可能出现生理性体温略低(较孕前下降0.3~0.5℃),但若伴随头晕、乏力、胎动减少,需排除妊娠期低血糖或感染。
四、处理建议
以非药物干预为主:及时脱离低温环境,增添保暖衣物(如穿戴帽子、手套),饮用40~50℃温水或进食温热流质(如米汤、粥)补充热量。环境温度维持在22~24℃,避免温差过大。若怀疑疾病(如甲减、感染),建议就医检查血常规、甲状腺功能、电解质等指标,明确病因后针对性治疗。婴幼儿、孕妇及慢性病患者需优先通过保暖、补充能量纠正低体温,避免自行使用退烧药或复方感冒药(可能掩盖病情)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