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率过缓(静息心率<60次/分钟)需先明确病因,结合临床症状及检查结果,采取观察、药物或起搏治疗等个体化方案。
首先通过心电图、动态心电图(Holter)等检查明确心率过缓类型,区分生理性(如运动员、睡眠状态)或病理性(如窦房结功能障碍、甲状腺功能减退、药物影响等)。若无症状且心率>50次/分钟,可定期监测,无需特殊干预。
生理性过缓或无症状者,如长期运动人群、健康老年人,若血压正常、无其他不适,通常无需治疗,避免熬夜、过量饮酒等诱因即可。若因药物(如β受体阻滞剂、钙通道拮抗剂)导致,需在医生指导下调整剂量或停药。
病理性过缓需针对病因治疗:甲状腺功能减退者补充左甲状腺素;病态窦房结综合征、严重心动过缓(<40次/分钟)或伴晕厥者,可能需植入心脏起搏器;冠心病、心肌炎等需同时治疗原发病。
老年人、孕妇、儿童及慢性病患者(糖尿病、高血压等)若出现心率过缓,需由心内科医生全面评估,避免自行用药。糖尿病患者调整药物时需监测血糖,避免低血糖风险。
日常可通过电子设备监测心率及血压,记录症状(头晕、乏力、晕厥等)。出现以下情况需立即就医:心率<40次/分钟、伴胸痛或呼吸困难、晕厥或黑矇发作。勿自行服用抗心律失常药(如胺碘酮),以免加重病情。




















